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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申请

中国政府奖学金

为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发展中国与世界各国在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中国政府设立奖学金,资助世界各国优秀学生、学者到中国的院校学习或开展研究。北华大学可申请的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主要有国别项目和自主招生项目(高水平研究生项目)。

1、资助期限、内容和标准

1)资助期限

包括中文补习(预科)和专业学习时间。中文补习(预科)资助期限一般为一年,专业学习资助期限原则上与基本修业年限一致。

2)资助内容

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2、申请条件

1)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

2)学历和年龄要求

①申请攻读学士学位者,应当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

②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语言要求

1.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攻读学士学位者中文水平原则上至少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三级;攻读硕士学位者,中文水平原则上至少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

2.申请以外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应达到所申请院校在外语语言能力方面的入学要求。

4)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所申请院校在学术能力及其他相关方面的入学要求。

3、申请流程

1)申请人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campuschina.org),在线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所需申请材料;

2)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推荐人选名单及申请材料;

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院校和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和学术审核,确定录取人选;

4)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学校录取结果,由学校通知申请人。

4、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在线填写);

2)护照首页。申请人须提交本人普通护照的首页清晰扫描件,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请及时申领新护照。对于因客观原因无法在提交申请前办理护照的申请人,经受理机构允许后,可提交包含本人“英文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等信息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

3)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4)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5)语言能力证明。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且与相应中文水平要求相符的HSK成绩报告。申请以外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应根据学校要求提供相应的语言能力证明,如雅思或托福成绩单;

6)录取材料。申请攻读硕士学位应提供申请院校出具的录取材料,可包括录取通知书、预录取通知书或导师邀请函等(录取材料将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优先录取的文件之一);

7)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本科生不少于200字,进修生不少于500字,研究生不少于10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8)推荐信。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和申请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9)个人作品。申请攻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者,应提供个人作品类材料(如影像、绘画作品等);

10)年龄不满18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11)来华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的申请人,须提交《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12)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